發布時間:2021-12-22 15:34:40來源:轉載
一級消防工程師可以從事消防技術咨詢、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術培訓、消防設施檢測、火災事故技術分析、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監測、消防安全檢查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那么,長沙優路教育一級消防工程師培訓怎么樣?
消防核心教研團隊專屬班主任機制,雄厚的師資力量是教學高質量的基礎。匯總梳理歷年核心要點,自主研發教輔資料。結合歷年考生情況,打造精簡易懂課程。依托智能題庫,跟蹤反饋解疑學員學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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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課程:
精講班:《技術實務》《綜合能力》《案例分析》課程模塊:教材精講
經典保障班:《技術實務》《綜合能力》《案例分析》課程模塊:教材精講串講考前密訓
保障班:《技術實務》《綜合能力》《案例分析》課程模塊:教材精講串講考前密訓考
一級消防工程師合格標準
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成績合格標準按60%計算,三科均為120分,合格標準為72分。
一級消防工程師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如果考生對于自己的成績有異議,可以進行復查:
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的除外)。
2、主觀題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
3、復查程序。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4、各省組織評閱的科目,由各省負責成績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