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3-09 09:34:48來源:轉載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獲悉,2021年東莞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時間已將確定,是在5月29日、30日。準備參加2021年東莞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的考生,要抓緊時間備考啦。小編整理了此次考試的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考試有關事項:
(一)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試內容及試題類型: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4 個科目,考試內容以考試大綱為依據。《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科目試題的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題型為主觀題。
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執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考全科”條件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附件1)已更新,報名時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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