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13:37:49來源:尚觀培訓網綜合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英文名稱: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gineer,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登記后,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文件精神,從2004年4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管理。
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是由國家環保總局與人事部共同組織的考試。環保總局組織成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題庫等工作。環保總局組織專家對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試題進行初審,統籌規劃培訓工作。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同環保總局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登記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再次登記。環保總局或其委托機構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登記管理機構。人事部對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的登記和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報名條件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詳情如下所示: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五)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第一天 |
上午 |
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下午 |
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
第二天 |
上午 |
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下午 |
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考試科目
由于每年考試科目基本沒有變化,詳情如下所示:
共設4個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