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6-08 16:16:51來源:轉載
原則上消防設施操作員理論知識統考在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下旬進行,2020年消防設施操作員考試考試暫停了一年,2021年株洲目前也暫未公布考試時間。那么,2021株洲消防設施操作員報名條件是什么?我們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方便備考。
考消防設施操作員的條件
(一)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
1.經消防設施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機構,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二)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建(構)筑物中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三)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消防設施高級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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