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1-29 14:28:03來源:尚觀培訓網綜合
小編整理了二級建造師施工管理考點突破:施工合同計價方式,詳細內容如下。
施工合同計價方式
考點一、單價合同
當發包工程的內容和工程量一時尚不能明確、具體地予以規定時,則可以采用單價合同形式。
單價合同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
1.單價合同適用于工期較短、工程量變化幅度不會太大的項目。
2.工程實踐中,采用單價合同有時也會根據估算的工程量計算一個初步的合同總價,作為投標報價和簽訂合同之用。但是,當上述初步的合同總價與各項單價乘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之和發生矛盾時,則肯定以后者為準,即單價優先。
考點二、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分固定總價合同和變動總價合同兩種。
1、固定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適用于以下情況: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計在施工過程中環境因素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并合理。
(2)工程設計詳細,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和范圍明確。
(3)工程結構和技術簡單,風險小。
(4)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時間詳細考察現場,復核工程量,分析招標文件,擬訂施工計劃。
(5)合同條件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合同條件完備。
2、變動總價合同
變動總價合同又稱為可調總價合同,合同價格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按照時價(Current Price)進行計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務和內容的暫定合同價格。
考點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1)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況:
1)工程特別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或者盡管可以確定工程技術和結構方案,但是不可能進行競爭性的招標活動并以總價合同或單價合同的形式確定承包商,如研究開發性質的工程項目。
2)時間特別緊迫,如搶險、救災工程,來不及進行詳細的計劃和商談。
對業主而言,這種合同形式也有一定優點,如:
1)可以通過分段施工縮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圖完成才開始招標和施工。
2)可以減少承包商的對立情緒,承包商對工程變更和不可預見條件的反應會比較積極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術專家,幫助改進或彌補設計中的不足。
4)業主可以根據自身力量和需要,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過確定最大保證價格約束工程成本不超過某一限值,從而轉移一部分風險
(2)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費用合同
根據雙方討論同意的工程規模、估計工期、技術要求、工作性質及復雜性、所涉及的風險等來考慮確定一筆固定數目的報酬金額作為管理費及利潤,對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直接成本則實報實銷。
2、成本加固定比例費用合同
工程成本中直接費加一定比例的報酬費,報酬部分的比例在簽訂合同時由雙方確定。
這種方式的報酬費用總額隨成本加大而增加,不利于縮短工期和降低成本。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難描述工作范圍和性質,或工期緊追,無法按常規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時采用。
3、成本加獎金合同
采用這種方式通常規定,當實際成本超過頂點對承包商罰款時,最大罰款限額不超過原先商定的最高酬金值。
在招標時,當圖紙、規范等準備不充分,不能據以確定合同價格,而僅能制定一個估算指標時可采用這種形式。
4、最大成本加費用合同
當設計深度達到可以報總價的深度,投標人報一個工程成本總價和一個固定的酬金(包括各項管理費、風險費和利潤)。如果實際成本超過合同中規定的工程成本總價,由承包商承擔所有的額外費用,若實施過程中節約了成本,節約的部分歸業主,或者由業主與承包商分享,在合同中要確定節約分成比例。在非代理型(風險型)CM模式的合同中就采用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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