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9-07 10:20:01來源:轉載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建筑、化工、礦工等生產企業,都應配備不低于15%的安全工程師。而我國目前持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的人數大約在17萬左右。在國家大力打擊“兼職”行為,加大審查力度,規定企業生產項目如資質不齊全,相關負責人將受到嚴懲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相關從業者已經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堅持遵守法律要求,做到持證上崗。那么,2021烏海安全工程師在幾月考試?一起來看看吧。
考試時間
2021年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
2021年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專業方向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注冊安全工程師準備知識點
1、物體打擊
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砸傷等造成的傷害,不包括爆炸、主體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企業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造成的傷亡事故。如機動車輛在行駛中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事故,在行駛中上下車、搭乘礦車或放飛車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車輛運輸掛鉤、跑車事故。
3、機械傷害
指機械設備與工具引起的絞、輾、碰、割戳、切等傷害。如工件或刀具飛出傷人,切屑傷人,手或身體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傷,被轉動的機構纏壓住等。
常見傷害人體的機械設備有:皮帶運輸機、球磨機、行車、卷揚機、干燥車、氣錘、車床、輥筒機、混砂機、螺旋輸送機、泵、壓模機、灌腸機、破碎機、推焦機、榨油機、硫化機、卸車機、離心機、攪拌機、輪碾機、制氈撒料機、滾筒篩等。但屬于車輛、起重設備的情況除外。
4、起重傷害
從事起重作業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包括各種起重作業引起的機械傷害,但不包括觸電,檢修時制動失靈引起的傷害,上下駕駛室時引起的墜落式跌倒。
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進行各種起重作業(包括吊運、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墜落、夾擠、物體打擊、起重機傾翻、觸電等事故。
5、觸電
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生理傷害的事故。適用于觸電、雷擊傷害。如人體接觸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或棵露的臨時線,漏電的手持電動手工工具;起重設備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雷擊傷害;觸電墜落等事故。
6、淹溺
因大量水經門、鼻進入肺內,造成呼吸道阻塞,發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適用于船舶、排筏、設施在航行、停泊、作業時發生的落水事故。
7、灼燙
強酸、強堿濺到身體引起的灼傷,或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放射線引起的皮膚損傷等事故。適用于燒傷、燙傷、化學灼傷、放射性皮膚損傷等傷害。不包括電燒傷以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
8、火災
造成人身傷亡的企業火災事故。不適用于非企業原因造成的火災,比如,居民火災蔓延到企業。此類事故居于消防部門統計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