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4-22 11:30:23來源:轉載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公布了2021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長春2021年中級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已確定在10月16日、17日,相比往年考試時間安排來說有所提前。
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一)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7個專業類別。
(三)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一)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
(二)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觀題各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混合科目,考生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對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處理。